冈野金吾生于1912年,日本栃木县人。1937年参加侵华战争,1945年8月被俘。
重要罪行有:
1937年8月 在河北省西苑,和同伙一同杀害2名被捕的中国抗日人员(30岁左右男子),“我们用日本刀各砍杀1名,尸体就地埋掉”。在河北省南口,与同伙对先后抓来的一女一男,“指使他在我等面前进行性交,加以殴打”。
1937年10月 在绥远省丰镇,闯入一户中国人家里,“冒犯了该户13岁的妇女”。
1938年5月 在热河省承德,对被逮捕的1名约40岁男子,“进行拷打及灌凉水的刑讯约两星期”,后在承德以东某处“我用日本刀斫首”。
自1940年10月下旬起约三个星期 在吉林省农安县,与伪警协助石井部队军医200名进行所谓防疫工作,“指使军医强迫给城内人民5000名进行注射,闯入住宅消毒,在死亡者200名当中,用50名进行研究和解剖等,指使其研究准备进行细菌战”。
1945年8月15日 提供情报,致使一个中队“用轻机枪及步枪射击在新京大马路及南关附近一带暴动的中国人民约2000名,惨杀了中国人民150名”。
据新华社北京9月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