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存在管理,“亲信”似乎就是个绕不开的话题。
前段时间落马的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原局长李俊夫,为贪腐方便,通过全面揽权、扶植亲信、排除异己,逐步形成腐败“小圈子”。经李俊夫授意,管招标的、管设计的、管工程建设的几个关键部门领导全部投身于为工程承包商提供“贴身服务”,李俊夫彻彻底底地把“公家”变成“私家”。
一些公司同样存在类似现象。比如网上有个新人询问专家:我们是一家私营企业,本人新入职人力资源岗位,主要负责社保这一块。单位实行按级别确定基本工资和社保缴纳基数,但有一位员工,因其是领导亲信,私下对我说要按更高的级别实行,且说这得到了大老板的同意,不用声张。我无法核实情况的真实性,就直接向上级反映,得到的答复是按制度办事,这位亲信员工因此怒斥我,要我按照他的要求给他办,并说责任由其承担。我到底该怎么做?今后遇到此类事情,怎么处理呢?
前者是培植亲信,后者是亲信发威,都给政府、公司管理带来不少麻烦。韩非子对此很感无奈,他说,作乱的奸臣,必定手握权势;而手握权势的人,一定是君主非常宠爱信任的人。这种人就像“坚硬”和“白色”不能离开花岗岩之类的石头而独立存在一样,不能离开君主而存在。我们这些没有什么名分的普通人,想要把君主和他所宠爱信任的权臣分开,就跟劝说右腿同意锯掉左腿一样,是办不到的。放任这种情况,君主一定会被亲信所害,而主张仍然不会实施。
因此韩非子主张对亲信不可手软,甚至亲信的头颅也可借来一用,其中一个故事是这样的:
晋文公为了让人帮他打仗,把自己吃的美味遍赐大臣,杀一头牛也要分给全国民众,一年之中出产的布匹都给士兵做衣服,降低赋税,放宽刑罚,老百姓丢了东西就亲自派人去破案……
但晋国的国卿,也是晋文公的舅舅狐偃却认为,即使这样,人家也不愿帮你打仗,原因在于:“打仗是要死人的,让人打仗等于要杀人家。民众追随你,是为了顺顺当当活着,但你却违背他们的意愿,要他们死,所以做得再多,民众也不会跟从您。”
晋文公问:“那怎么办?”狐偃说:“要让他们不得不去打仗,就应该有功必赏,有罪必罚。”那么怎样才算做到“有功必赏,有罪必罚”呢?狐偃认为应该刑罚不避亲贵,法律施于所宠爱的人。晋文公觉得有道理。
第二天,晋文公下令在圃陆打猎,规定中午必须到达,迟到者按军法处置。偏偏晋文公宠信的颠颉迟到了,执法官请君主定罪,晋文公掉着眼泪,很是犯愁。
最终,执法官还是腰斩了颠颉,向百姓巡回展示尸体,用来表明有法必依的决心。百姓见了都非常害怕,纷纷表示,国君那么宠信的颠颉尚且按法治罪,我们不听号令,只会更加无情。晋文公见百姓听从号令,于是起兵,先后建立八项功业。所以能如此,无他,只是听从了狐偃的主张,借用了颠颉的脊梁。
从管理角度来说,为了增强执行力,君主或上级需要亲信,但亲信也有自己的利益算计,一旦越出边界,对管理的破坏更大。这是悖论。亲信获得了额外好处,但必要时,韩非子认为必须让他们率先献出人头。
要绕过亲信悖论,要的不是韩非子的“法制”,而是“法治”。是一切事务均依法律法规办理,而不应仅仅把法律法规当成统治术之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