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市藤县原副县长蔡聪的“直爽”在处级贪官中堪称“凤毛麟角”——小到帮老板租地、购买物资,大到为房地产商销售100多套商品房给政府,但凡有好处,蔡聪均不拒绝。今年1月,他被法院认定受贿268万多元、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63万多元,获刑15年。
蔡聪的落马,在于他不大分得清官员与商人之间的区别。入狱后,他反思道:“如果我早早下海,在商海里搏杀,我绝对是梧州房地产界的老大,现在正做得风生水起的××老板,当年就是我教出来的。”这种认识,使他不仅做事有商人思维,而且需要金钱厚报,最终把自己送进监狱。
韩非子倒是分得清这种界限。且说公仪休担任鲁国的相国。他喜欢吃鱼,全国的人都争相买鱼敬献给他。公仪休不收受,他弟弟劝告说:“您喜欢吃鱼,人家送来却又不收,这是为何?”公仪休回答道:“正因为喜欢吃鱼,所以才不能收。假如我收受了他们的鱼,一定会碍于情面,迁就他们;迁就他们,就会违背法令;违背法令,我的相国职位就会被罢免。一被罢免,我即便喜欢吃鱼,那些从前给我送鱼的,也不一定再送了;假如身陷囹圄,恐怕就连鱼都吃不上了。所以我不收受鱼,就不会被罢免相国,这样尽管我吃不到更多的鱼,但到底能够经常吃到啊。”
不过,韩非子认为官吏谨守本分的原因,是要避免去侵占君王的利益而受惩罚,他引用田鲔教育儿子田章的话说:“君王出售爵位给臣子,臣子出售智力给君王。故只能自己靠自己,不能靠别人。”言下之意,君臣之间存在一种职位与智力之间的交易关系,臣子如果利用君王给的职位谋取私利,就破坏了交易规则,要受到惩罚。
这套看法,表面是要求臣子谨守本分,但实际却把上下级关系视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关系。在买卖关系中,很难存在情感主导买卖的现象,双方都在谋求利益最大化。韩非子一直站在君王的角度来看待和理解这场买卖。君王在这场买卖中,已经天然处于强势地位,而韩非子的理论,是如何设法使君王处于更为强势的地位,因而显得更为冷酷无情。
秦国遇到严重饥荒。应侯向秦昭襄王请求道:“您的禁苑中有蔬菜、橡果、枣子和栗子,足以让老百姓活命,请您向老百姓开放了吧。”秦昭襄王说:“我们秦国的法律,是让老百姓有功受赏,有罪受罚。现在如果开放禁苑的蔬菜瓜果,就是不论老百姓有功无功,都可以得到赏赐。这种做法,会使国家走上混乱之路。开放禁苑而使国家混乱,还不如让瓜果蔬菜烂在地里而使国家太平。”
显然,韩非子所谈论的“法”,虽则口口声声置于“国家”之下,但王室私家禁苑成为执法杠杆时,“法”是地地道道的统治“私器”,而非天下之“公器”,不是公意的体现,而是君王个人的意志,那么这种“法”所调整的关系,是君王个人与天下人的关系,这就注定了君王必须以一人之躯,与天下人为敌。这种僵化关系,注定了君王必须以残暴为底色作为恐吓力量,官吏必须以腐败结成同盟,以此维持与君王的脆弱平衡。
“利用职务之便”的腐败几乎是古今中外的政治生活都遇到过的难题,它的实质就是把职权商业化。职权商业化的原因,一是把权力授受视为交易,二是权力缺乏监督,随时可以变现。两者互为表里。蔡聪作为政府工作人员,其对商人的倾慕之情,交往之殷,悲叹之余,发人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