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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9日 星期五 放大 缩小 默认   
自由谭
请别从“羊年”拖到“猴年马月”
王纪铨
  王纪铨

  读了《雨夜车祸之后……》一文,联想到自己几个月以前碰到、至今还留着尾巴的一桩“公事”,很有感慨,跟着再写上几句。

  每天早上骑自行车到学校,都要经过宝山区的新沪路,穿过宝山和原闸北两区交界的沪太路和沪太路支路,再沿着原闸北区的阳城路到原平路;下班回家,则“倒过来”再来一趟。几个月前,发现沪太路当中有两个窨井,盖子已经破损,“病情”一个轻一点,一个重一点,于是便打有关热线向有关部门反映。好像是第二天,其中一个区的有关部门就打电话向我核实情况,并且特别问到了是属于“哪个区一边”的。因为两个窨井都在马路当中,所以我自然无法“精确”答复,于是就把上一句中的“因为……所以……”讲了一遍,并说你们到现场一看就可以清楚了。大约又过了一天,下班骑车经过沪太路,发现其中一个“毛病轻”的盖子已经换了,但是几米之外的另一个“毛病重”的却依然如故。我以“小人之心”猜测,到了现场一般不会只发现一个,可能是另一个不属于“本区管辖范围”吧?

  大约二三个月前,上班经过此地,正巧与一位年轻的交警“相会”于坏窨井盖附近,便向他提出。年轻的交警态度很好地回答:“我已经向有关部门反映过,但他们到现在还没有来修,我也没办法。因为窨井盖不属于我们管,我们只能反映。”

  屈指算算,从发现破损窨井盖,向有关部门反映,大概已经有半年多了,但至今仍然“盖子还是那个盖子”。如果遇到暴雨大水,或者重型卡车正好压过,导致此盖三长两短,而行人或非机动车又未察觉,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近年来,我们常闻电梯事件、窨井盖事件、玻璃幕墙或广告牌高空坠落事件等飞来横祸,有关部门在事后的“反思”中总是有诸如“吸取惨痛教训,举一反三,排查隐患,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等这些我们耳熟能详的说法。且不说是否真正做到了;即使做到了,我看一打“亡羊补牢”,也比不上一个“防患于未然”。谁都知道,预防的成本是最低的。

  《雨夜车祸之后……》的作者李天扬先生说得好:“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各种碰擦、事故、矛盾,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发生。政府管理部门,要善于从各类事故中总结经验教训,尽可能排除隐患。”其实,只要大家多份责任心,很多“老大难”问题是不难解决的。更何况,有些问题本身并非“老大难”,是不应该从“羊年”拖到“猴年马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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