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违法行为突出
此次曝光的典型案例中,涉及房地产的有3起。如百禄商业广场宣称“买60平享90平”“买一层送一层”,并违法使用“最佳”用语,被依法处以罚款20万元;恒龙金尊广场、上海国际建材家居品牌中心,将商办类房产混同于居住类房产,构成虚假广告。
仅次于虚假广告,违法使用绝对化用语成为第二大广告违法行为。去年此类广告被处罚款合计2209万元,占比25%。如“朋友圈”杯中学生足球赛广告,包含“很多孩子都习惯在暑假参加新民晚报杯,可是喝茶看报似乎是老年人做的事情”“朋友圈杯,NOW!谁还看新民晚报”等语句,并宣称“最高逼格的学生足球赛事”,构成贬低他人且违法使用“最高级”用语,被处罚款21万元。
而在普通商品广告中违法使用预防或治疗疾病的用语、与药品或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是第三大广告违法行为。如“澳佳宝”宣称“治疗心脑血管疾病,成人关节炎辅助治疗”,被罚34.66万元。
互联网广告成“主犯”
值得注意的是,11起案例中8件涉及互联网,互联网广告已成为广告执法的主要内容。据统计,去年本市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广告案件数和罚没款,分别占总量63%和54%,同比分别增长64%和126%。
去年9月1日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将推销商品或服务的付费搜索内容确定为互联网广告。百度平台发布未经审查的南浦妇科医院、徐浦中医医院、安平医院、川沙天狮门诊部等医疗机构广告,搜狗平台发布“大众搬场”虚假广告,均未有效履行广告审查的法定义务,致使虚假广告产生,分别被罚2.8万元和1.03万元。
此外,曝光案例还包括博为峰软件公司发布的首例违法互联网弹窗广告,违法使用禁止性用语的天使口腔门诊部广告,对公司信息和培训质量虚假宣传的小站教育,违法使用受益者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的韦博英语。本报记者 金旻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