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抽查‘网红’私房菜 超半数涉嫌无证照!”
这则新闻,媒体报道时,感情强烈,用了感叹号。不过,我总觉得,媒体那么激动,常常是瞎起劲的感觉。媒体抓到类似问题,就好比打蛇,以为是打中了七寸,往往却讨个没趣:相关主管部门没那么激动,消费者也没那么激动,原来就媒体你真当回事!这些“私房菜”,虽说藏身在网络背后,但记者找得到,手段也不复杂,有关部门自然也找得到,但有关部门却不找,或者说,找而无效、少效;而消费者对这些私房菜——只要没有出事,出事了一定马上倒戈,义愤填膺,一副受害者模样——却还很有“包容度”。
不光私房菜,已成燎原之势的培训市场同样如此。没有相关资质证照,照样开得风生水起,半夜排队、一号难求,天价收费、趋之若鹜,有关部门自然也应该知道,但却不管,或者说,管而无效、少效;而家长们对这些培训机构——只要没有出事,出事了一定马上倒戈,义愤填膺,一副苦大仇深模样——却也很有包容度,甚至抱怨记者多管闲事,“我们觉得挺好的,你们不要瞎起劲!我们要上的!”
呜呼!
证啊照啊资质啊,代表的就是法律。法律,是神圣的,必须当回事。依法治国,更是如此。神圣,不是说不能改变,只是说,在没有改变之前,必须不折不扣去执行,这是很严肃的事情;如果要与时俱进做改变,也须经过适当、合法的程序。
证啊照啊资质啊,既然代表的是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外开“恩”,表面看,只是一小部分被“开恩”者享受到了便利,似乎无甚大碍;实际上,损害了最大多数遵守法律者的利益。就像路上行车,如果不顾信号者随心所欲,就是对正规开车者利益的最大损害。
因此,证啊照啊资质啊,如果确有需要,不可或缺,那该管的就要管起来,存侥幸心理,一旦出了事情,后悔药可没地方吃;如果发现确实已经过时,成为陈规陋习,甚至阻碍磕绊时、寻租工具时,那么,该废的废,该止的止。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