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市消保委要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率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打造符合上海实际、具有上海品质、体现上海特点的消费维权品牌:顺应新时代要求,聚焦“上海服务”,当好消费者的“贴心人”;融入新时代潮流,聚焦“上海制造”,当好消费者的“陪伴人”;瞄准新时代愿景,聚焦“上海购物”,当好消费者的“娘家人”;弘扬新时代消费,聚焦“上海文化”,当好消费者的“发言人”。
为使“上海服务”更有温度,《意见》明确实践活动要密切关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高度融合所产生的消费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开展“体验式”调查体察,尝试建立服务评测体系,从“最小细节”实现“最高品质”;为重塑“上海制造”新形象,要加强对中高端商品的事前引导、事中监督,倒逼和推动生产者和经营者加快产品研发、加速产品升级、严控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