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有“东方一枝花”之称。和到法院打官司等手段相比,“人民调解员”调解的时间快、成本低、履行率高,老百姓的接受度越来越高。尤其是《人民调解法》出台后,更为“人民调解员”调解撑了腰,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经过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书还具备了法律效力。
对于许多矛盾、尤其是复杂的家庭、社区矛盾等,不是几个金牌调解员就能包打天下的,更不是一经媒体曝光就能迎刃而解的。“人民调解员”在助推法治社区建设中可以扮演怎样的角色?如何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社区治理?昨天下午,围绕这些话题,一场研讨会在浦东新区东明路街道召开。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融洽的邻里关系弥足珍贵,而在法治小区的建设中,“楼组调解员”比起居委会逐渐年轻化的工作队伍,在处理邻里矛盾纠纷更显现出其经验和人脉优势。为此,东明路街道在本市率先试点“一个楼组发展一个调解员”,组织起一支浩大的社区调解员队伍。
调解员们来自哪里?社区里的楼组长、志愿者、退休法官、律师等,具备一定法律服务经验和调解能力,还有一颗为社区公益服务的热心肠,都可以申请加入这支队伍,街道为符合条件的志愿者根据住所、意愿、年龄等形成“一人一档”。试点近两年来,已经有近3000个楼组编入2355名调解员,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小区里的“一地鸡毛”,调解员们不过和和稀泥、能派多大用场?在“楼组调解员”刚出现时,曾有人提出质疑。事实到底如何?根据数字显示,2015年以来,“楼组调解员”共上门走访1100余次,接待居民2000余次,调解各类邻里纠纷1670起,成为维护邻里和睦不可或缺的力量。
“楼组调解员”曾处理的一起棘手难题,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2015年8月的一个凌晨,“嘭”的一声巨响,家住凌兆路某小区1楼的李阿姨和老伴从睡梦中惊醒。他俩呆了几秒,冲向发出声响的天井发现,家住5楼、90高龄的徐阿婆居然不幸坠落在一楼天井身亡。
悲剧发生后,一楼居民的子女情绪激动,坚决不让遗体从房间穿过,并要求五楼赔偿房屋贬值的损失;同时,李阿姨和老伴的心理阴影怎么消除,如何尽快走出这场意外的打击?一系列的问题让一楼和五楼居民的关系紧张,遗体仍在天井里停放着,矛盾一触即发。
作为这个楼的楼组长兼“楼组调解员”,袁阿姨从民俗入手,结合自己对楼组居民的了解,加上平时和居民们融洽的关系,入情入理地劝导双方。同时,她当机立断向民警和居委干部提出自己的想法,考虑到一楼居民认为遗体从房间里经过是“触霉头”,要设法让遗体直接从天井运出。这一做法让一楼老夫妻的感觉好了很多,也为后续的协商做好了铺垫。最终,双方在居委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由五楼居民出资修复并改造天井等,较圆满地解决了这起突发事件。
事实上,随着居民维权意识的增强、法治需求的加大,过去“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社区治理方式已无法满足老百姓的需求,也让社区干部疲于奔命、捉襟见肘。“楼组调解员”正是尝试在法治、自治、共治上寻找一个“三治融合”的结合点,抓住中国老百姓“和为贵”的传统,通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平衡各方利益、协调社会关系。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顾丽梅教授认为,现代的公共服务不能再由政府垄断,而是应该按照公民需求提供精准的服务,要尽量发挥社区自治的作用。其中,公民协商、契约意识的培养很重要。但在理论上说起来容易,实践起来却很难。通过“楼组调解员”的创新做法,为居民提供全覆盖的调解服务,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培养、强化居民的契约意识、协商意识,才能最终推动法治的落地,提高社会的和谐程度。
如今,随着社会矛盾的日趋复杂,各种不同类型的人民调解员已经各展所长。在医患纠纷领域,专业的医患纠纷调解员队伍已经建立起来,并走上职业化道路;在本市的高校,也已建立了人民调解专业,不断输送“新鲜血液”进入社会;“楼组调解员”的做法如果能在本市社区里逐渐推广开来,有望成为各种家庭、社区矛盾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