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2:新民法谭
     
本版列表新闻
     
2016年11月04日 星期五 放大 缩小 默认   
娘家老房征收 女儿就没份?
黄华明
  姜女士是家里唯一的女儿,父母在世的时候,对她很是宠爱。但父母身体都不大好,在20多年前就相继因病过世了。父母留下来的老房子就二哥住,姜女士和大哥在结婚后分别搬出了老房子。二哥患有先天性疾病,没有结婚。后来,二哥因身体原因搬到了护理医院住后,老房子就由大哥出租了,租金用于补贴二哥的医药费。虽说父母走了,但是逢年过节,他们三兄妹还是会聚在一起吃个团圆饭,按二哥的说法,这样他才觉得有个家。平时只要有空,姜女士就会做一些小菜带给二哥吃,三兄妹相处的还算不错。

  但是今年初,老房子征收后,一切都有了变化。被征收的老房子是私房,权利人登记为姜女士的母亲,而父母过世后,权利人一直没有变更过。房子是由大哥出租的,征收时,征收单位就找了大哥,由大哥和征收单位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姜女士在得知征收的事后,就和大哥提出如何分。其实本来姜女士也没有想那么多,只要大哥象征性地给自己些就可以,因为二哥身体不好,大哥家条件也一般,所以姜女士也不想和他们争,不想因为征收的事和家里人搞得不开心。可让姜女士没想到的是,大哥说老房子征收和姜女士没什么关系,姜女士在结婚后就搬离了老房子,户口也迁了出去,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没有回来再要娘家东西的道理。

  姜女士听到大哥的如此说辞后很气愤,就找到我们,希望我们能帮她要回属于她的份额。针对姜女士所述的情况,我们先开展了前期的调查,然后根据调查的内容,将姜女士的两个哥哥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我们提出,被征收房屋为私房,产权虽登记在母亲名下,但属于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父母生前未立遗嘱,故应按法定继承来处理父母的遗产,姜女士有权继承父母遗留下的老房子。在老房子已被征收的情况下,姜女士作为共有产权人理应取得相应的征收补偿利益。

  本案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意见。大哥他们自愿给付姜女士其应得的征收补偿款。

  黄华明 律师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A01版:一版要闻
   第A02版:长征五号成功发射特别报道
   第A03版:长征五号成功发射特别报道
   第A04版:要闻
   第A05版:要闻
   第A06版:评论/随笔
   第A07版:上海新闻
   第A08版:上海新闻
   第A09版:综合新闻/新民邻声·话题
   第A10版:新民邻声·热线/上海新闻
   第A11版:财经新闻
   第A12版:社会新闻
   第A13版:广告
   第A14版:国际新闻
   第A15版:国际新闻
   第A16版:文体新闻
   第A17版:文体新闻/文娱
   第A18版:文娱/文体新闻
   第A19版:文体新闻/体育
   第A20版:体育/文体新闻
   第A21版:夜光杯
   第A22版:夜光杯
   第A23版:阅读/连载
   第A24版:大购网专版
   第B01版:新民法谭
   第B02版:新民法谭
   第B03版:新民法谭
   第B04版:新民法谭
   第B05版:家装专版
   第B06版:家装专版
   第B07版:家装专版
   第B08版:广告
手握“双遗嘱”为何还败诉
娘家老房征收 女儿就没份?
他的啃老路何时是尽头
扫一扫,房产律师在线答疑
扫一扫
以养老之名给房产证改名
新民晚报新民法谭B02娘家老房征收 女儿就没份? 2016-11-04 2 2016年11月0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