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居委会干部通知摄影爱好者老秦帮忙去补拍一些开座谈会和上门慰问居民的照片,说是年终考核和工作评估就要开始了,需要补齐相关的图片资料,令他诸多不解。
现在上级有关部门对居委会工作考核和专题项目评估的要求越来越高,居民区开展各项为民服务、环境整治、文化娱乐、走访慰问等活动,以及各类健康、科普、维权讲座,相关的座谈会、专题会、议事会等,都必须留下图片资料,若没有图片,同样质量的工作要减分。有的活动在事后经费申请时,还要附上相关的活动照片。有时为了图片资料的主题突出,完整,组织者常在会标内容,场面安排,拍照的角度上费尽心思。碰到那些突发性和紧急性的情况,拍照的人又赶不上,于是只好事后『补拍』。
加强图片资料的收集,是一件完善工作的好事,本无可厚非。但居民区的活动和会议都要有图片资料,动辄拍照甚至补拍,既是一种形式主义,也是一种资源浪费,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何况,居委会的工作都是直接面对居民的,有些特困学生、困难老人家庭看到居委干部上门慰问时还要拍照,颇为反感。居民区突发性和紧急性的情况也较多,有时根本无暇顾及拍照留资料。
窃以为,居民区除了个别确实需要留下图片资料外,一般性的事情不一定要去拍照,更不必『补拍照片』。希望有关部门能改变考核评估规定,在这方面能为居委会『减负』,不要为补拍照片而烦心,使他们能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实实在在的为居民服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