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天过海骗公证
2008年,孟某因生意失败,在外欠债30余万元。在他人的怂恿下,为了还债,并希望能东山再起,孟某对妻子李某名下的唯一房产动了歪念。趁妻子不备,孟某将李某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偷拿出来。之后,孟某用欺瞒手段骗取公证机关出具了李某委托自己办理售房、抵押的授权委托公证文书。
拿到公证书后,孟某向他人借款50万元,并以该委托公证为依据在妻子房产上设定了50万元的抵押担保。无奈生意不见起色,而50万元的债务又已到期,走投无路的孟某只得打算出售房产。经房产经纪公司居间,孟某以低于同期市场交易价近10余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了赵某。在取得赵某支付的首付款之后,孟某同赵某一道赴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却因无法提供房产交易密码而过户未成。
鸡飞蛋打终成梦
赵某一怒之下将孟某和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审理中,法院发现公证书系通过欺瞒手段骗得,赵某明知房屋成交价是不合理低价而买卖系争房产,非善意第三人,驳回了原告诉请。法院依法判决孟某应返还赵某购房款,并应赔偿相应的损失及房屋差价。
虹口区法院发现,孟某通过骗取公证而与他人签订卖房合同的行为涉嫌合同诈骗。去年2月,孟某因构成合同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3个月、罚金3万元。
在赵某起诉李某要求办理房屋过户之后,李某才得知真相。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虹口区法院支持了李某诉请。
通讯员 张浩 芮永祺 记者 袁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