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诉机关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时年54岁的汤某未缴费参加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因此不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可不巧的是,这一年汤某先后脑梗死、高血压、糖尿病和前交通动脉瘤等疾病发作,急需大笔钱进行医治。找谁给自己买单呢?汤某想到了自己的姐夫朱某。
由于时年近60岁的朱某是享受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因此汤某向朱某提出借用后者医保凭证的请求,而朱某也同意由内弟冒充自己。
当年10月22日至10月30日、11月10日至11月16日,汤某数次冒用朱某身份,分别在本市同济医院、长海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汤某以朱某的身份及医保凭证,骗取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11万余元。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近3年时间过去后,汤某、朱某分别接到民警的电话通知。2018年1月8日,两人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骗取医保金的犯罪事实。同年2月23日,两人向市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全额退缴了此前骗取的金额。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汤某、朱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两人的刑事责任。庭审中,汤某、朱某及他们的辩护人均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
黄浦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汤某、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对汤某、朱某依法应予以惩处。两名被告人存在自首情节,且已退出全部赃款,可对二人依法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