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4日,西安一家餐饮店因液化石油气瓶泄漏发生爆炸,致10人遇难,36人受伤。近年来,全国发生多起液化气瓶泄漏及爆炸事故,用气安全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热点。
在本市城郊结合部,为求暴利,一些不法经营者无视公共安全,加气短斤缺两、以次充好,不合格钢瓶频现,安全隐患突出。
记者连日来调查发现了围绕“黑气”的产、供、销利益链——加气企业操作不规范,混乱瓶装液化石油气→全封闭厢式货车违规加气,运至“黑气”经营区域,隐蔽在固定地点→车主接到送气电话后,用助动车转送到居民区→一些二道贩子与“黑气”货车长期合作,在居民区设“黑气”窝点,大量储存钢瓶,对周围居民威胁较大。
小饭馆常用“带病钢瓶”
周浦镇周市路,沿街散布多家小饭馆。记者前天上午走进其中一家,向店主讨教经验:“我有个朋友想在附近开店,长期需要液化气,能不能推荐一家比较好的送气站?”
“不用找正规气站,价格贵,送上门还要加钱。”小老板热心介绍说,“我有个号码,你只要一个电话打过去,20分钟内就能把气送到,既便宜又方便。”在城郊地区,一些非法送气点常瞅准小饭馆,上门做广告、送名片。一来二去,便培养了一批贪图便宜的老客户。
在这家小饭店厨房的角落,立着一个液化气瓶,锈迹斑斑,破旧不堪。按规定,正规瓶体有钢印,显示生产日期、厂家商标等字样;阀门处有铁牌,标明生产批号、使用年限等信息。而这个瓶体上却一片模糊,看不清字迹。
“这可能是报废钢瓶翻新改装的。”在业内摸爬滚打多年的王中起介绍,根据国家标准GB8334-1999《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与评定》,使用超过15年的任何类型钢瓶,按报废处理;自制造日期起,前三次检验的周期为4年,第四次检验有效期为3年。
“如果不定期检测、按时报废,就成了‘带病钢瓶’。一旦阀门或软管漏气,悲剧就可能发生。”王中起说。
但在店主看来,眼前的小便宜更有吸引力。“反正用起来差不多,附近的饭店都用这种液化气,从来没听说出过事。”他透露,常见的14.5公斤装液化气,从正规渠道购买,每瓶约110元;而找这些小广告上的送气点,一瓶起码便宜10元,有时多买几瓶,还能谈价钱,打个八九折。
“黑气”窝点藏身旧平房
走出小饭馆时,手中多了一个电话号码,很可能指向某个“黑气”窝点。
没走出多远,便看到好几家饭店已开门营业。只见一辆自行车载着两个钢瓶,停在一家川菜馆门口。骑车人是中年男子,穿一套褪色的迷彩服。他兴冲冲地将两瓶液化气提进餐馆。不一会儿,中年男子走出门,跨上车离开。
骑行约2公里后,自行车拐进周浦镇周南村的一条小巷,在一处旧平房门前停了下来。透过房门,依稀可见房间内堆放着几十个液化气钢瓶。一个中年妇女怀抱孩子,坐在门口,一看到有陌生人经过,她便直起身子,十分警觉地四下张望。
王中起透露,类似这样的“黑气”窝点,在城郊结合部还有不少。“他们通常都是二道贩子,每天从上家批发钢瓶,再添几辆自行车或助动车,就能源源不断往外送气。”
王中起介绍,相对而言,“上家”即头道贩子的投入更大,需要一辆载重2.5吨或4吨的货车。既做批发,长期给“黑气”窝点供货;也做零售,转由助动车向周边散客送货;还能把货车直接开到指定地点给空瓶加气。
于是,退到巷口,等待“上家”出现,但一直等到傍晚,依然毫无收获。
一辆助动车装了7个钢瓶
昨天一大早记者再次来到巷口,没多久便看见一辆全封闭厢式小货车缓缓驶来,停在“黑气”窝点门口。
车内跳下一名中年男子,嘴里叼着烟,穿一身蓝色运动服,明显不是企业制服。短短几分钟内,十多瓶液化气从车厢内搬出,转移进平房,又有相同数量的气瓶回到车里。根据搬上搬下的吃力程度分析,显然是送出满瓶,换走空瓶。
“这辆货车没悬挂黄色三角形危险品运输标志,司机抽烟,整天拉着几十个液化气瓶在马路上跑,一旦发生险情,后果不堪设想。”王中起说,液化气属危险品,使用和运输都有特殊要求。司机应有5年以上运营经验,经过特种培训、注册、登记、备案方可上岗;运行中严禁吸烟;不能把车接近人口密集区。这些要求,司机基本都没做到。
“车厢内被隔出多层,密密麻麻地叠放着几十个液化气瓶,也很危险。”王中起介绍,按规定,气瓶应该竖立并固定摆放,在运输时要防止瓶与瓶之间相互碰撞,以免打出火花或蹭开阀门。“车厢应高出液化气瓶体的三分之二,逐层叠加的做法,明显违规。”
做完批发生意,“黑气”货车离开周南村,转做零售买卖。
尾随其后,记者发现了它的固定停车点———4公里外的秀浦路康巴路口。周围环境较偏僻,货车整日守在此处。只要电话接到生意,中年男子便骑车装货。他骑着的助动车令人大吃一惊———车身单薄,加装多层支架,压了整整7个液化气钢瓶,左右两侧各挂3瓶,车尾还顶着1瓶。
加气点和送货点瓜分暴利
在南码头路高科西路的立交桥引桥下,王中起曾见过另一辆货车,也是“批发兼零售”。昨天下午4时,记者跟随一辆货车来到毗邻申嘉湖高速公路的一家燃气公司门口。不到半小时,有好几辆相似的全封闭厢式货车驶入,其中多半没有悬挂危险品运输标志。公司周边保安众多,如果不是去加液化气,很难走进这家公司。
“这个加气点本身有合法资质,但它只能给指定的、正规的单位加气。和那些货车合作,属于违规。”王中起介绍,《上海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1992年发布,1997年和2010年两次修正)规定,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液化气供应业务;液化气供应单位不得擅自发展用户,否则罚款3000元至3万元;液化气供应单位不得擅自向无《经营许可证》《自管许可证》的单位转让、销售液化气,否则罚款1000元至3万元。
既然明令禁止,为何照样我行我素?“因为有利可图。”王中起分析,同样是灌装液化石油气,为正规单位加气,通常保持在14.5公斤至15公斤;而为私人加气,一般都不超过12公斤,而且还可以在瓶内混掺二甲醚。
二甲醚是一种新型燃料,价格明显比液化气低,但热值低得多,不耐烧。最麻烦的是,二甲醚对橡胶有特殊要求,如长期使用,可能腐蚀液化气钢瓶阀门的橡胶密封圈,导致泄漏甚至爆炸。借助短斤缺两和以次充好等手段,加气成本大大降低,暴利由此而来,被加气点和送货点瓜分。相关管理办法规定,最高可罚3万元,但企业违规后获得的利润要高得多。违法成本低,使得“黑气”难以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