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附记】
记者日前来到现场,时过上班早高峰,出入居民不多。这是一幢24层高楼,配有两部电梯,1号电梯门前放有“暂停”的牌子,2号电梯正在运行。记者和一位女士一同踏进电梯,伴着电梯的高音啸叫声上行。惊惶中记者探问同乘的女士,她倒是神色镇定:经常这样的!从24楼下行时,随着电梯的抖动,记者的心也在急速颤动,双手忍不住想抓住什么,眼睛直盯着电梯内的求救电话,待到电梯停在一楼打开门时,真有虎口脱险的感觉。
据楼内一位阿姨介绍,这2部电梯从2003年开始经常出现故障,一直是坏了修,修了坏,这两年情况更加严重,经常2部电梯同时“罢工”。居民被关在电梯里也不是新鲜事,上次有人被关了近半小时,“都是哭着出来的”。居民每天最关心的就是:电梯好用?
在这位阿姨指引下,记者来到负责此小区管理的安德物业办公室。工作人员也是大叹苦经:电梯三天两头故障,居民怨声载道,总归是先找到我们物业。可这样的老旧电梯问题已不是修能解决的了。如果更换,关键是经费问题。核算下来,每户人家分摊每平方米55元,面积大的人家要出6000元左右。要动用维修基金,必须每户居民签字同意,一些居民平时开会、表决都不露面,收钱又谈何容易。
记者随后走访了此地所属的建宁居委会。居委会秦书记指着会议室的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建宁小区电梯问题议事会8”,“议事会不停开,居委会同物业、业委会多次打报告给上级部门,可因政府没有相关政策,街道房地办只能按规定要求业主分摊解决。”最近一次电梯安全检测不过关,还是街道紧急垫资近4万元解决了维修资金。
【记者手记】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电梯是业主共有部分之一,业主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也有对共有财产维护的义务。如此看来,只有每位业主积极配合,才能解决老病电梯的问题。电梯设备维修保养的责任主体是房屋产权人,电梯维修、更新费用应由业主承担。对于眼前的电梯安全问题,业主有责任配合业委会和物业尽快解决。
本报记者 刁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