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大部分渔业企业和海产品零售商承诺,不与存在劳工权益不良记录的供货商做生意。加利福尼亚州今年1月通过的一项法案要求,全球销售过亿美元的零售商必须公开其监督及打击奴役用工的记录。这项法案适用于在加州做生意的3200多家企业,其中有不少渔业公司。
“梅利拉203号”等渔船的捕获产品几乎全部销往新西兰联合渔业。这家当地最大的海产品批发商否认,与之有生意往来的船只存在侵犯劳工权益的案件发生。
新西兰移民当局也通过电子邮件回复,其所在部门有2名监察员,每2到3年会登船检查每艘外籍渔船的用工情况。他引用当地警方记录显示,渔民对船主的投诉止于对“工作条件不满、(微不足道的)人身攻击、工作场所威吓和欠薪”等纠纷,但不存在对渔民的“拐卖”或“奴役”等严重侵权行为。
实际上,正如新西兰联合渔业所有人安德烈·科特齐卡斯所言,尽管新西兰有“上千页用意良好”的劳动法,但压根不适用于离岸12海里外的公海之上。那里,正是“梅利拉203号”这样的渔船作业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