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的陈某为外来务工人员,暂住在本市奉贤区南桥镇。之前,他和同在奉贤打工的老乡冯小姐有过一段恋情,但早已分手。冯这两年来一直都租住在陈某姐姐家的隔壁,租金每月400元。今年5月17日,陈从他姐姐口中偶然得知冯已与其他男子“同居”,当即震怒,觉得很没面子,于是当天下午就来到了冯的住处欲和冯理论。因无法从正门进入,陈便从隔壁姐姐家经窗户翻至冯住处的阳台,随后推门进入室内。入室后,陈看到室内无人,便电话告知冯“10分钟内回家,否则后果自负”,而冯在电话中却表示自己尚在上海市区,一小时之内回不来。
于是陈某更加恼怒,开始“大闹天宫”,抡起椅子砸了茶几、电视机、电饭锅、两瓶红酒、鱼缸和镜子等物,又顺手拿走了床头柜上的两部手机、两只充电器和一副耳机。
当天冯在接到陈的电话后,由于自己一时赶不回去,便当即致电自己的合租人朱先生。朱半个月前才刚搬到这套房屋中,得知情况异常后当即报警,警方随后也联系了陈询问相关情况。
日前,陈某已被奉贤区检察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