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用水管砸断手臂后,到路上扬招黑摩的,在按照设计好的路线行驶的过程中,故意造成翻车,敲诈摩的司机。上周五,这一“碰瓷”案在普陀区法院开庭审理,8名被告人以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到一年4个月并处罚金。
“摔手”故意晃车倒地
承办此案的普陀区检察院检察官透露了案情始末。
2012年8月17日上午11时许,黑摩的车主房某接到了一单奇怪的生意,对方是两名小伙子,说是装修工人,要去清峪路上的一个小区。一下子拉两名乘客,虽然有点麻烦,不过看在钱的份上,房某还是答应了。这两名小伙子分别是“大圣”(在逃)和小伟,在“碰瓷”团伙中充当“摔手”,其中小伟的左手手臂在一天前被同伙用水管砸断了。
根据事先安排好的路线,两人乘着房某的车来到了小区。“大圣”指挥着摩的在小区内拐来拐去,经过一个岔路时,故意说得慢了点,待房某反应过来一个急转弯时,“大圣”和小伟乘机随着惯性左右摇晃,最终使车身失去平衡倒地,3人齐齐摔了下来。
此时,小伟立即捂住被砸断的手臂连声喊疼,“大圣”告诉房某,他们是来给这里的业主装修房子的,手受伤了还怎么干活?他同时打电话叫来等候已久的同伙小强,小强假冒两人的同事,负责“谈判”。
再诈骗时被当场擒获
解决方法有两种,一是直接赔钱了事,如果对方不肯,那么就去医院。此时,黑车司机林兵“恰好”出现了,送他们去附近医院。医生诊断为骨折后,“老板”阿成出马与房某“谈价钱”。最终双方以2.6万元了事。这些钱大部分被“总指挥”才哥拿走,小强和阿成各得1500元,林兵拿到500元,而吃苦头最多的小伟只拿到了1000元。
和20岁的小伟一样,23岁的小辉也在团伙中充当“摔手”。2012年9月24日中午,小强和小辉将黑摩的司机陈某骗至武宁路上一小区,同样制造假摔、骨折,骗得被害人赔偿款3万元。其中钱军担任黑车司机,才哥负责谈判。这笔钱,小辉同样只拿到了1000元。
第二天中午,当这一团伙以同样方式企图诈骗黑摩的司机沈某时,在第十人民医院被普陀公安分局民警当场抓获。原来,黑摩的司机房某意识到被讹诈后,立即向警方报案。9月17日,警方在松江抓获小伟,并顺藤摸瓜将正在实施诈骗的才哥等5人当场擒获。去年年底,另两名嫌疑人阿成和邵某归案。
分工严密事先踩点
8名犯罪嫌疑人都是来自河南、江苏的外来务工人员,年龄从20岁到36岁不等,多人有诈骗、寻衅滋事的前科。
据交代,他们分工严密,每次作案前都要事先踩点,除了手臂被砸断的小伟和小辉之外,剩下的6人各司其职,才哥、阿成一般负责指挥和谈判,钱军和林兵既是黑车司机,有时也冒充“伤者”的同事。
法院认为,8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才哥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应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4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其余7人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均应从轻处罚。在法院审理期间,才哥亲属代为退缴了全部5.6万元赃款,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