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小方近来走投无路:一个老板集资开厂,叫他出廿万,他就出了;没想到老板吃喝嫖赌,钞票汤里来水里去,全糟蹋了。小方钞票讨不回来,一光火就打了官司。官司赢了,老板却逃了。小方说,走得了和尚走不了庙,老板有房,请法院强制执行,让老板卖房抵债。可法官上门一看,老板已经离婚,房子却在妻子名下,要执行也执行不了。事情拖到现在,廿万洋钿看来泡汤了。
另一位朋友是法院的,我告诉他这事,他对我一笑。我问他笑啥,他说,这种事多了,不稀奇,现在人忒狡猾,碰碰就来人间蒸发,你有啥办法。这朋友的手机有辰光长时间关机,那就表明他在执行任务。他说,现在“强制执行”忒多,但真正执行成功的很少,我们法院积压的案子,足有几百件。
记得老底子法院,权威得不得了。那时收到一张传票,当事人吓得面孔蜡白。现在不对了,有些人根本不把法院看在眼里。我看到有家邻居,传票贴在门上,个把礼拜不扯下来,当伊无介事。传票当门神贴,这事你看得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