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入不敷出,“弃盘”不管,政府紧急托底,担起了责任。但是,民间有谚“救急不救穷”,“托底”保障,只可救一时之急,不可无期限。拿公共财政的钱给个别小区长期托底,也不合情理。
政府不能大包大揽,否则就会造成各方依赖。即便在一些社会管理发达的国家,并非事无巨细都由物业公司管。物业公司的很多服务,其实可以社会化。政府倒是要在这上头多努力。社会服务保质保量跟上了,碰到断电断水,居民一个电话就可以找到维修公司。再如生活垃圾的清理,环卫部门都是定点定时的,也不一定非要物业公司包下来。
政府该管的归政府,市场能解决的归市场。对小区事务政府不能不管,但也不能管得过多。怎么管,值得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