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通过新浪微博向“警民直通车_普陀”了解到,事发于8月18日下午2时10分许。有人报警称,轨交11号线隆德路站3号口外停靠的多辆私家车,被人砸得稀里哗啦。警方赶到现场发现,被砸伤的一共有15辆车。有的车后窗玻璃被砸了一个篮球大的洞,有的窗玻璃出现了一道狭长形的“刀伤”,有的玻璃放射性碎裂如蛛网像“弹孔”,甚至还有反光镜被砸落。
据目击者和监控录像,肇事者是一名青年男子,作案“工具”就是他的两个拳头,以及不知从何处找来的一块砖头。男子砸车后,逃逸不见。
当晚,肇事男子主动来到附近派出所投案自首。据他供述,当日中午多喝了酒,酒后去隆德路站3号出口外取其驾驶的大巴,不料大巴因车身巨大,被旁边轿车挡道无法驶出,他一怒之下,失去理智,砸车泄愤。当晚,他酒醒后意识到行为错误,鼓起勇气投案自首。据了解,男子姓李,上海人,33岁。15辆被砸车辆的维修费用估计在5万元以上。目前该男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