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底2010年初,身在广东的深圳陈姓叔侄以一家化工公司的名义,通过网上招聘等方式,先后雇佣宋某等人,将他们派到上海销售假冒“WD-40”注册商标的进口工业润滑剂。为逃避司法机关打击,陈姓叔侄两人从不来沪,遥控指挥宋某等人在上海的销售活动。
2011年4月13日,宋某落网。黄浦区检察院相关部门在审查起诉宋某案时,发现背后有成年人陈姓叔侄唆使,遂向公安机关建议查清陈姓叔侄的犯罪事实再移送起诉。
2012年7月,警方在深圳将陈姓侄子抓获。当年11月,经黄浦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2013年4月8日,陈姓表叔在深圳落网,目前已被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