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称,公司于2013年10月11日收到上海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决定书显示:上海物贸全资子公司上海燃料有限公司在2012年前三季度,通过调节暂估存货数量、金额、延后确认材料采购结转库存商品数量、金额、未按要求计提费用、未及时对价格波动较大的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等方式,少计营业成本、少计费用、少计资产减值损失,导致公司披露的2012年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未能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要求上海物贸对上述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并要求上海物贸的董事、监事、高管认真学习证券法律法规。同时上海证监局要求上海物贸在2013年11月15前,向上海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上海物贸在这轮自贸概念股行情中暴涨,今年第三季度涨幅高达264.94%,但突然曝出的财务造假问题,可能会对公司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