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位将进行编号
目前北京机动车保有量达539.8万辆,正式停车位只有约276万个,同时还存在部分停车设施闲置、私设停车位乱收费等现象,停车难、停车乱问题突出。
在停车信息服务方面,《办法》提出,北京将建立统一的停车场信息管理和发布系统,对停车位进行编号,对停车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并实时公布对公共开放停车场的分布位置、使用情况、泊位数量等。
这意味着,将来北京会建立一个实时更新的电子“地图”,哪个停车场有空车位,都可以找到。
北京一家大型停车企业公联安达的相关负责人说,从停车管理企业来说,需要在每个停车场加装设备,以保证将停车信息实时传输给全市统一的停车系统中。
处罚小区私设地锁
在小区内私自安装地锁“霸占”停车位的,将面临最高5000元的罚款。《办法》中首次对这种侵犯公共利益的现象规定了具体的处罚处理措施。
在有些小区,原本该由小区居民共同享有的公共停车位,却被个人或物业单位违规加装地桩、地锁成了“私有财产”,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停车紧张。对此,《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上和其他公共区域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阻碍机动车停放和通行,不得在未取得所有权的停车位上设置地桩、地锁。
公安交管、住建、城管三部门将分别对应管理道路、居住区和其他公共区域三类地区的私设地桩、地锁行为,对该行为将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在当事人不在场或拒不拆除的情况下,有权根据行政强制法强制代为拆除。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对已经出售的小区地下车位,所有者办理了产权,因此属于个人所有,可以安装地锁。未取得所有权的主要是地上车位,因为地上车位是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小区的地面停车位归业主共同所有,那么小区内已经设立并出租给部分业主的停车位是否也不合规?一位物业管理专家表示,小区的地面停车位如何使用,应该由业主大会决议或共同决定来确定。当然,现在也有小区采用的是不固定车位,先到先停的方式。
(新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