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中旬,唐某、陈某伙同惠某(另案处理)等人合伙在徐汇区罗秀路一棋牌室内开设赌场,以斗蟋蟀的形式聚众赌博。每日8点以后至次日凌晨开赌,按照赢利的5%比例抽头牟利,并于同年9月底招揽被告人袁某参与赌场运营。在运营过程中,3名被告人分工明确,每日纠集数十人参与赌博。10月22日,3人再次纠集70多人(均已行政处罚)以“斗蟋蟀”形式赌博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现场缴获赌资15000元及抽头费9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3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均已触犯我国《刑法》,应当以开设赌场罪分别追究3人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最终法院判处唐某有期徒刑7个月、陈某有期徒刑6个月、袁某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的刑罚。
据悉,参与赌博人员主要以退休人员为主,大多为平时打牌时听朋友介绍过来。由于斗蟋蟀有季节性,每年只有短暂的几个月可以进行,所以一些棋牌室铤而走险抱有侥幸心理,非法招揽赌客进行赌博营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