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人进行股权投资
公告称,中诚信托于2011年2月1日依照《信托法》、《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成立了“2010年中诚·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依照信托文件规定,中诚信托作为受托人以股权投资附加回购的方式运用信托资金对山西振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
此前,中诚信托发临时公告称山西紫鑫矿业集团交城神宇煤矿于1月22日取得了换发的采矿许可证;同时,临县白家峁村决定无条件配合并支持白家峁煤矿审批事宜。
投资者有两种选择
公开资料显示,“2010年中诚·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共分两期,累计募集资金30.3亿元,主要用于对山西振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
但是,2012年5月,振富集团副董事长王平彦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拘。中诚信托调查发现,振富集团共欠民间债权人29亿元高利贷本金,加上中诚信托的30.3亿元,集团大约负债59亿元。
据悉,目前有投资者称,已接到工行客户经理的电话,称希望投资者今天赴工行签署协议,工行承诺31日前兑付本金。另有投资者透露,本金可以退还,没有第三次利息,如果不签协议,钱仍可以留在该信托计划,但注明风险由投资者负责。
银信通道业务需反思
分析人士指出,或许对振富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之一王于锁在当地活动能力比较自信,作为受托人的中诚信托和作为推介机构的工行可能存在尽职调查不到位的情况。“通过这起事件,信托公司必须吸取教训,不能再盲目背靠银行的‘大树’乘凉了。今后,受托人尽职调查应更加到位,产品设计与管理应尽到审慎、谨慎的义务,银行在推介时也应尽到全面披露信息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