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称,去年11月29日,酒鬼酒子公司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华丰路支行开立了“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活期结算账户,共存入1亿元。据初步了解,去年12月10日、12月11日,一嫌疑人在酒鬼酒供销公司不知情情况下先后向酒鬼酒供销公司的前述账户存现200元、300元,并于12月11日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华丰路支行柜台转取了酒鬼酒供销公司的3500万元存款。12月12日,该嫌疑人又向酒鬼酒供销公司的前述账户存现500元,又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华丰路支行柜台转取了酒鬼酒供销公司的3500万元存款。12月13日,同一嫌疑人还在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华丰路支行将酒鬼酒供销公司的3000万元存款汇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