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批准入伍的士官,服役期间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享受军人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服满规定年限退出现役,按国家和本市规定予以安置。有关政策规定和区(县)政府征兵办地址、联系电话可查询“上海征兵”政府门户网站(网址:zbb.sh.gov.cn)。市政府征兵办咨询电话为62757143、62757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