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
“沪12条”发布,上海正式进入限购城市之列。
2011年
2月1日
新国八条上海细则“沪9条”出台,细则要求二套房首付金额提高为六成。
7月28日
新“沪4条”出台,包括加强商品住房销售方案备案审核、加强商品住房预订行为监管、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售政策等内容。
2012年
2月27日
上海房管局通知,明确表示即使居住证满三年,也不可购买二套房,全市范围内均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7月27日
上海发布新“沪6条”,进一步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各项调控政策,包括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等规定。
9月13日
上海要求区县房管部门、房地产交易中心在9月30日前完成住房限售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并上报市房管局。
2013年
2月20日
新“国五条”出台,释放了坚持调控政策不动摇、力度不放松的强烈信号。
3月30日
新“国五条”上海细则出台,细则称“2013年度本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
11月8日
“沪七条”出台,将上海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提高到七成,同时对外地户籍购房者需要缴纳社保年限从一年提高至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