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 我家住在嘉鑫国际,是“公寓式酒店”的商用房。去年,在业主和物业公司的沟通下,终于安装了分时电表,分“峰谷平”三档用电。用电协议约定,电费缴纳方式为“后付费”,逾时收取滞纳金。物业每月派人上门抄表,并出具三档电费的明细。可是,协议只执行了一个月,物业再也不来抄电表了,还恢复了以前的“先付费后用电”的充值方式,也没有三档用电的明细。夏天到了,用电高峰已经来临,希望物业公司能按协议操作,给我们一本清清楚楚的明细账。(投诉人王先生)
【调查】 记者联系王先生,对方出具了用电协议和多张电费收据。他说,之前小区的电费是“先充值,再用电”的,每当卡里电的度数快用完时,居民都会到物业去缴费。
去年5月,居民与物业公司签下协议,每户安装分时电表,电费标准为:峰时每度1.202元,平时每度0.749元,谷时每度0.285元(目前已分别涨至1.257、0.787和0.299元)。每月1-5日物业派人上门抄表,结算用电度数,随后收取上一个月的电费。
然而,协议只执行了一个月,物业就不来抄表了。后来,电费又恢复成“充值”形式,先付钱才能用电。价格也并不按三档分开结算收取,而是采取0.85元一度的基数充值。“我们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却没人管,理由是我们这里不属于住宅,是公寓式酒店,物业也是商业物业。”王先生说。
“公寓式酒店有很多后遗症,我们居民都在一项一项努力解决。但想不通的是,既然已经解决了用电问题,安装好分时电表,为啥物业不按规定操作?现在明细不清,而且强迫业主先付费,到最后双方都搞不清楚。”王先生说。
【回应】 记者联系管理此处的上海旺凯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解释称“先付和后付是一样的”。他说,此处只有一个大电表,物业每个月向电力公司缴纳总费用,居民按分时电表缴纳每户费用。三档用电数在公司系统中都有记录,因此节省人力,不用每月上门抄表。充值时,每户电费都以每度0.85元的标准来购买,但会按照每户上个月三档用电数多退少补,折算成电量:“比如你充100元,但每个月买到的电量是不一样的,有时120度,有时150度,这就是多退少补。”
不过对方也承认,多退少补的明细并没有单独列出,因此很多居民并不了解用电度数到底是多少。
对此,不少居民仍有异议:“物业应正规服务,按协议操作,先用电后付费,并出具分时付费的明细,避免产生糊涂账。”
本报记者 金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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