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引》共分五节,分别是一般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制订、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其他规定和附则。内容安排上主要按照员工持股计划从拟订到实施的时点,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作了规定。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制订方面,《指引》规定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员工持股计划的制订需要通过董事会审议、职工大会征求意见、股东大会通过等环节,并明确了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或者股东的回避要求;二是规定上市公司需及时披露职工大会征求意见情况、员工持股计划全文和摘要、律师意见、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等事项,并对其具体内容作了规定。同时,在《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资金来源的披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