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保险公司经审核后,却在去年4月27日作出了拒绝赔付的决定。去年7月15日,李晓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没想到保险公司也于去年9月18日报案,称李骁、朱方有骗保的嫌疑。
公安机关提供的事故路段监控录像显示,3月1日驾驶凯迪拉克轿车的人,面部特征与朱方明显不符,与车主李晓却比较相符。检察人员在审查证据时发现,事故发生在凌晨4时,而公安机关却在4时30分左右才接到朱方的报警电话,中间有半小时“真空期”。面对证据,朱方和李骁终于道出实情。
原来,去年3月1日凌晨4时左右,李晓酒后独自开车回家,由于车速过快、雨天路滑,失控撞上了绿化隔离带。李晓担心警察追究,而且不能办理保险理赔,因此拨通了好友朱方的电话,让他顶替自己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谎称路滑不小心出了事故。
本案中,看似矛盾的支持理赔和不予理赔的证据,其实都指向了一个事实:犯罪嫌疑人李晓伙同朱方,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原因,企图骗保,且数额巨大,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今年2月14日,静安区检察院以保险诈骗罪,对李晓、朱方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李晓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判处朱方有期徒刑2年,缓期2年执行。 简参媛
(本文由上海电视台法治天地频道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