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在陕西工作的时候,读过作家方英文在晚报上发的一篇文章《借钱》,那篇文章记忆犹新,当时被朋友津津乐道。
作家本人讲述了自己的经历,他是被朋友借过钱的,后来,钱追不回来不说,朋友也从他的视野和心灵中消失了。他说,最好不要向朋友借钱,如果你实在要借钱,那么就向你的顶头上司借。一来上司不怕你不还,二来也可以体现上司对下属的体恤之情。这听起来是个馊主意,但细想之后才觉得很智慧,是个聪明的主意。
朋友是冬天的炉火,夏天的冰淇林,无论哪个时代都是没错的,但现在的时代不同了,连接朋友之间的那道桥梁也有了薄弱的部位,只要你朝“钱”这张薄薄的纸轻轻一捅,桥梁就会倒塌。所以,千万不能向朋友借钱。
你向朋友借钱,朋友不借给你,你会很生气,觉得朋友不够意思。而那没有借给你钱的朋友,再见到你也会觉得很尴尬,不自在。这样,朋友之间的裂缝会越来越大。
最可怕的是,那向你借钱的朋友,恐怕钱和人都会无影无踪。这才是最危险的事。
从宝鸡到西安再到北京,我的人生总是在窘困之中度过的。借钱的滋味,比黄连还要苦。俗语说,一分钱难倒英雄汉,我深有体会。也难怪,有钱人,腰杆总是挺挺的,穷人,腰杆总是软塌塌的。做人的尊严和无情的生活有时候并无关系。
读马克·吐温《傻瓜威尔逊》的时候,发现了一句很有意思的话:如果不借钱的话,神圣的友情是非常甜蜜、非常牢固、非常忠诚而持久的,它可以终身不变。
看来这位大文豪是深有体会的,他的话应该算是至理名言。我想,打算向朋友借钱的人,在动身动口之前,最好读读大文豪的话,然后再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