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学者、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副主任蒯大申,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解析。
记者:广场舞扰民看起来是最突出的矛盾,但是其根本矛盾是公共资源的紧缺,跟不上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你对此如何评价?
蒯:毫无疑问,大妈想跳广场舞是完全正当合理的。每个市民都有公共交往的需求。跳广场舞,可以满足健身、娱乐、聊天等各方面的社交需求。当物质相对富足时,人就会感觉:“生活好像缺了什么?”缺的通常就是交流——而广场舞,正好满足了这一代女性的交流需求,而且成本不高。
记者:增加公共资源能够解决矛盾吗?
蒯:公共资源再扩张,也不可能跟得上层次丰富的各个人群的具体需求。而且,人的需求是不断增长的,是浮动的。因此,通常政府首要解决的都是市民最基本的需求。
闵行相对地大,可以建设100个公共文化广场,但是市中心的静安就不可能仿效也去建100个广场。而静安为5个街道发放蓝牙耳机,是通过技术设备的资源,来试图解决矛盾。技术能彻底解决社会问题吗?未必。
记者:那么在你看来,解决广场舞矛盾的方法是什么?
蒯:社会问题,要由社会解决,具体说来就是“用群众来做群众工作”。当下,政府应该借这个契机,开展基层民主协商。打架不能解决问题,行政命令也未必能解决问题,但是民主协商可以。
让跳广场舞的大妈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逐渐学会民主协商,既要表达自己的意愿,也要尊重别人的想法。改善当下不少人“自己日子不好过,让别人也没路走”的心态。
广场舞的根本矛盾还将长期存在,主要是看身处其中的人,何时能具有公民意识,何时能走向真正的公民社会。公民意识,就是明白公民不仅享有权利也应该尽基本义务。对于广场舞而言,最简单的就是既可以享受广场这一公共空间带来的跳舞便利,也具有保持这个空间清洁、不造成声音污染的义务。
至于身处其中的人,何时才能具有公民意识?百年树人是常识。
记者:当下有什么成功范例吗?
蒯:目前考察下来闵行区文广局的解决方案路子正,效果好。首先,他们建设了100个公共文化广场,在选址上尽量远离小区,音响上控制分贝,活动时建立规范,在公共资源方面尽可能做到既照顾舞者又照顾居民。他们还帮文体团队一起建立了“市民文化广场管理协会”。改善社会问题的本质,就是要推进制度建设。
与此同时,东方社区文化指导中心也派出指导员,通过他们去社区辅导跳舞之际,传递文明观念。如果做得润物细无声,倒也是一条解决之道。 本报记者 朱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