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指出,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今年12月1日前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或通过驻外使领馆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回国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追捕海外贪官正式拉开帷幕。本期图视绘为您解读追捕外逃贪官路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