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本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管理,规范在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的使用和流转,根据《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上海市在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管理试行办法》,11月起,本市在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纳入机动车额度拍卖平台统一管理。
据介绍,个人和单位经拍卖取得非营业性客车额度并启用已满三年的,可于每月25日前办理在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委托拍卖手续,并按委托拍卖的额度性质在次月的个人和单位额度拍卖场次中进行拍卖。同时,在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须由持有人与拍卖方(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拍卖协议。持有人一经签订委托拍卖协议,不得撤销委托,并自委托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委托拍卖结束后,由拍卖方与持有人按拍卖场次的平均成交价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