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人究竟是怎样做到的?近日,瑞典驻沪总领事维多利亚·李介绍了他们的经验。
拥有自己的事业
如今,约有75%至80%年龄在20至64岁间的瑞典女性拥有属于自己的事业,身居高位的瑞典职业女性比例日益上升。
维多利亚认为,瑞典注重对孩子从小进行男女机会平等教育,让女性摆脱性别的束缚。“如果幼儿园老师对一个小女孩说‘哦,你真可爱’,而对小男孩说‘啊,你真强壮’,这实际上就已经对男孩女孩做了明显的性别定位。”
据统计,瑞典的高等学校毕业生中超过60%是女性,但当她们真正走进社会时,另一个问题出现了:雇主可能会因为她们将来要生孩子、更多地照顾家庭而更倾向于雇佣男性员工。
维多利亚认为,在确保职场性别平等的道路上,瑞典经历了漫长的过程。2009年出台的《反歧视法》要求所有雇主都必须积极主动地实现促进男女平等的具体目标,禁止任何性别歧视措施。
身为一名出色的职业女性,维多利亚说,同事、朋友的鼓励支撑她追求自己的事业,“年轻姑娘们一定要互相鼓励。”维多利亚认为,女性有能力也应当有机会去选择她自己想要的生活,而这一切是坐在家里带孩子所实现不了的。
奶爸已不难接受
婚后,女性是不是应当对事业有所舍弃?当一名尽职的贤妻良母是天经地义的吗?
维多利亚·李有一个令人艳羡的家庭,她与中国诗人丈夫李笠育有一儿一女,分别为14岁和9岁。谈到女性对家庭的责任时,她说:“在很多国家,当一对夫妻有了孩子以后,男人和女人的发展方向就会发生很大的变化:男人继续他的事业,而女人却围着孩子转。”在她看来,这样的相处方式很容易导致夫妻最终分道扬镳。
维多利亚说:“在我的祖父那一辈人,男人呆在家里带孩子简直不可想象。到了我父亲,育儿假的出现让奶爸成为可能,但这种情况并不普遍。现在,我与我的兄弟们将男人请假带孩子视作理所应当。”
没有完美的模式
“每个国家的国情不一样,瑞典模式并非就是通行的模式,更没有完美的模式。”虽然瑞典是目前世界上性别平等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维多利亚认为在争取女性权利、促进性别平等的道路上仍有许多工作要做,缩小薪资差距就是一场艰苦的斗争。
瑞典政府要求拥有十人以上雇员的雇主,必须制定一个实现薪资平等和机会平等的行动计划。但维多利亚承认,瑞典男女员工的薪资差异仍然存在。从事同样工作的女性,薪资仍比她们的男同事少3%。
“还有一个很有趣的现象。越来越多的女孩子在学校成为佼佼者,男孩的成绩反而不如女孩,中国似乎也有这样的情况。”维多利亚认为,这也是推动男女平等过程中值得注意的,“我们应当充分发掘不同性别的能力”,而不能因为提高女性地位反倒让男性找不到方向。
本报记者 齐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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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育儿假
父亲是孩子成长中不可缺少的角色,照顾家庭的重任也不可能单靠女性一方完成。
1974年,瑞典开始实施父母保险制度,父母在领养或生下孩子后,可以自由分配时间,分别享受带薪育儿假。
2002年,瑞典的育儿假增加到480天,父母双方各享有为期两个月的专属假期,也就是说,这个假期不能转让给另一方享受。
通常女性会享用大部分的假期,2008年,男性享用了大约20%的育儿假。
育儿假可以分几次休,一次几个月或几周,也可以按天休或按小时休。
在育儿假中,有390天育儿津贴最高可达每天910瑞典克朗。而在其余的90天中,日津贴为180瑞典克朗。
此外,新生儿的父亲还可因孩子出生而额外享受10天的假期,如果是双胞胎,则他可享受20天的额外假期。
领养孩子的父亲或母亲有权从开始照顾孩子之日起,享受一年半的假期。
瑞典特色的育儿假等法律让女性更有安全感,从而可以真正做到在事业与家庭之间找到平衡点。正是在这样的政策推动下,瑞典男性也分担起育儿的责任,同时,家庭的和谐也令离婚率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