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力对地方、特别是对中西部地区实施补贴的两种形式,一种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给钱,但不规定具体用途,另一种为“专项转移支付”,给钱,并要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可以说,专项转移支付在民生等特定领域的均等化方面发挥了历史性作用,利于专款专用。然而世易时移,因其项目多、渠道乱,而且埋下“跑部钱进”、滋生腐败的隐患,渐渐引起抱怨。
打通这“最后一公里”,反过来看也是对干部的爱护。曾有领导同志到财税部门调研,了解到一个处室管着数十亿元的资金,刚毕业的大学生便有上千万元的审批权,不禁感叹,想不腐败只能靠个人的品质。
很多专项转移支付延续的是计划经济的逻辑,早已没有存在的必要。当然,财政转移支付同样得讲究“放管结合”。放下不必要的专项,也得拾起重要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及必要的专项,它们可能是下岗职工的新希望,可能是困难群体的救命钱,必须分配好、落实好、监管好,一分一厘都姓公。(周人杰 刊今日人民日报 本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