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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先生在去哪儿网买了一张机票,价格1230元;之后,他偶然通过这张机票的“电子客票号码”去航空公司查询,发现票面价只有620元。“票面价620元,去哪儿网加了一倍多卖给我,这不是‘黄牛’吗?”高先生很困惑。他说,这张机票如果要公司报销,那么就只能报620元,剩下的差价要自己掏腰包。
本期“网诉直通-消费”,我们关注去哪儿网。
【投诉】 今年2月9日,我在去哪儿网订了一张东方航空公司上海到北京的机票,票价1230元,另收机场建设费50元。可我后来根据机票的“电子客票号码”查询发现,这张机票的航空公司出票价只有620元。在票面价格的基础上加价销售,这不是“黄牛”行径吗? (高先生)
【调查】 记者看到高先生发来的截图,这张机票航班号是东方航空公司“MU5127”,去哪儿网的售价是1230元。根据这张机票的“电子客票号码”,记者致电东方航空公司查询,航空公司称,他们的出票价是620元。记者登录航空公司网站,查询到这张机票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行程单上的机票价格也是620元。
业内人士指出,一般而言,机票代理商与航空公司会签署双向协议,代理商为航空公司代销机票,利润来自于航空公司的采购价与票面价之间的代理佣金,代理商无权在票面价格基础上再进行加价。
高先生更是一针见血质疑:“从航空公司620元拿来机票,再1230元高价出售给我,去哪儿网岂不是成了加价‘黄牛’吗?”
【回应】 昨晚,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去哪儿网,工作人员称,销售机票的是一家代理公司,去哪儿网只是一个平台。对高先生的投诉他们很重视,会给出一个解决方法。
记者又致电该代理公司,负责人表示,考虑到高先生的情况,他们可以为机票差价提供发票,供其报销。至于为何销售价高于票面价,对方称,因为机票是特殊商品,加上多重代理渠道所致。
那么,事实真是这样吗?2008年,中国民航局发布的《中国民用航空电子客票暂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空运企业直销售票处和销售代理企业应使用合法的电子客票行程单,遵照政府有关管理规定进行销售,行程单上客票价格必须与实收金额相符。”按此规定,去哪儿网和代理商的如此行为,就违反了相关规定。
本报记者 屠仕超 王勤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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