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报考本科的考生除按规定时间填报本科志愿外,获得复旦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综合评价”入围资格的考生,可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获得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团员、高水平运动队队员、北京大学“博雅人才培养计划”和清华大学“领军人才选拔”入选资格的考生,可填报“特殊类型”招生相关院校志愿。“综合评价”和“特殊类型”志愿填报工作将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分别在网上填报。
此外,今年艺术类本科专业,社会体育、体育教育、休闲体育本科专业,仍将分为两个批次:第一批次为在本市独立设置和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在本市有一本批次招生计划的院校和具有市级艺术类、体育类重点专业的院校;其他院校被列为第二批次。外省市来沪招生院校参照此标准执行。
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今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加分项目已经公布。
具体的科技发明创造奖获得者或单科竞赛优胜者加分项目如下:
■ 高中阶段 2015年1月1日前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获得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获得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获得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获得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一、二等奖的学生;获得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一、二等奖的学生;获得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的学生;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获奖的学生;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学生。
■ 高三阶段 2015年1月1日前获得上海市中学信息科技竞赛(程序设计)个人一等奖(10名)中的高三学生;获得上海市青少年“金钥匙”科技竞赛个人一等奖(6名)中的高三学生;获得上海市高三英语竞赛个人一等奖(15名)中的高三学生;获得上海市高三化学竞赛个人一等奖(15名)中的高三学生;获得上海市青少年计算机应用操作竞赛个人一等奖(6名)中的高三学生;获得上海市中学生科普英语竞赛个人一等奖(6名)中的高三学生;获得上海市青少年应用化学与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6名)中的高三学生;获得上海市中学生数学知识应用竞赛个人一等奖(6名)中的高三学生;获得上海市青少年物理实验竞赛个人一等奖(6名)中的高三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