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可移动文物广东路102号建筑被擅自违规施工一案,黄浦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依法现场取证,调查询问当事人,核实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出具的《文物建筑勘察报告》,认定中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对广东路102号建筑擅自违规施工行为违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21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对不可移动文物广东路102号建筑物造成了严重损害,后果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66条第四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