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的冬天,从小在国外长大的小徐准备回国发展事业,经也是国外长大小邵牵线搭桥,认识了热情开朗、漂亮温柔、英文名叫Daisy的中国姑娘。接触一段时间后,小伙子对Daisy产生了信任。而认识没多久的Daisy就跟小徐谈到自己最近手头有些紧,希望借钱缓一缓。小徐当即同意汇给Daisy 5万美元,不过由于两人一直以英文相互称呼,小徐只知道这位姑娘叫Daisy,而不知其中文名,于是按照Daisy的要求,将钱款汇到了名为“王君莉”的银行账户里。也许是碍于面子,又或是觉得有转账记录,小徐并没有要求Daisy写借条,而是把它当作两人之间的君子协定,因为Daisy口头表示3个月后会还钱。
3个月的时间转瞬即逝,还钱的事情却不了了之,等到小徐再次致电Daisy时,Daisy表示自己已去外地发展。小徐发现苗头不对了,于是诉至法院要求户名为“王君莉”的人归还欠款30余万元,结果意外得知Daisy的中文名字并不是王君莉而是张晓芸,而王君莉其实是张晓芸的妈妈,于是将诉请变更为要求王君莉、张晓芸共同返还借款人民币30余万元。
然而之后的情况却令小徐大呼意外,张晓芸母女俩到庭后都否认向小徐借过钱,而是声称自己家多年来一直有收藏、买卖中国近现代钱币的爱好,2012年认识了小徐,小徐对中国钱币非常感兴趣,小徐以5万美金抵3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张晓芸家的十连号1962年面额为0.1元的纸币。张晓芸声称小徐拿到钱币后,就向他提供了母亲的账户。庭审中,母女俩异口同声坚称,5万美金是购买钱币的款项,并非借款。
案情在双方的各执一词中变得扑朔迷离,为此,小徐请来了好友小邵作为证人出庭。据小邵所述,小徐并没有什么收藏钱币的爱好,对钱币是一窍不通。另据小邵回忆,张晓芸以前也曾向其借钱,被他婉拒了。
庭审中,王君莉、张晓芸始终无法提供所谓5万美金是购买钱币款项的证据,法庭在多次征求王君莉是否愿意通过测谎鉴定查实交付钱币一节事实的发生时,王君莉坚决反对。
审理后法官认为,一方面,小徐对借款事实负有举证责任。小徐提供的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据已证明其向“王君莉”账户内转账5万美金,结合案外人小邵向法院所做的陈述以及相关事实,小徐称不知Daisy的中文名是张晓芸,在张晓芸提供王君莉账户时,误以为王君莉是其中文名,故将借款打入王君莉的账户,具有合理性。另一方面,张晓芸母女称5万美金是小徐购买钱币的钱,母女俩负有举证义务,而母女俩无证据予以证明。因此无法采信母女俩的说法。法院最终判决张晓芸返还小徐借款人民币30余万元。(以上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