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贴“碰瓷”标签
祇园町南侧地区协议会日前贴出通告称,8月21日下午5时,某餐厅女主人开车路过祇园歌舞练场前,车速很慢,一名中国老人倒向汽车后视镜,随后大声喊疼,并叫了救护车。但经医院诊治,老人根本没有受伤。餐厅女主人与老人家属在医院交涉2小时,老人家属要求赔偿,餐厅女主人付了10万日元(约5300元人民币)。通告称,警方认为“这是威胁恐吓,是犯罪”,并提醒辖区民众“以后遇到类似事情,请立即拨打110”。
一名中国留学生将通告拍照并传到网上,立刻引发中国网民争论,有人质疑“碰瓷”事件真实性。凤凰卫视记者李某采访了祇园町南侧地区协议会会长高安美三子、防灾委员长村上茂,并于5日发表微博并报道称,日方表示“中国老人在日‘碰瓷’索赔10万日元”属实,且“中国游客引发的问题不仅如此”。报道最后写道:“走出国门,第一,要遵纪守法,第二,要入乡随俗,遵守当地的规矩和习惯。因为,你不只代表你一个人,而是代表了国家的形象。”
目击网友“鸣冤”
“碰瓷”事件既经“证实”,引来大量网民对涉事中国游客的口诛笔伐。
对此,涉事老人的女儿杨女士强调:“母亲是被车撞的,绝对不是故意‘碰瓷’。”她表示,考虑到跟团等客观因素,当时他们向日方当事人要了10万日元。
负责带队的旅行社导游陈先生也作证称,老人伤得厉害,“脚当时就肿了起来,后来几天的旅行,全程坐在巴士上无法走路”。他说,日方当事人在医院表示希望将事情交由保险公司处理,但老人家属考虑到在日行程有限,希望私了。“双方平心静气商议了2小时左右,最终达成一致。”
一名自称“碰瓷”事件目击者的网民在微博上发布老人就医的诊断书,称老人确实被撞,为老人被冤打抱不平。
日方承认失实
7日,记者李某再度撰文称收到祇园町南侧地区协议会出示的《道歉与更正》,承认通告中有不实之处。《道歉与更正》写道,协议会在未经涉事日方当事人许可的情况下发布通告,其中“在医院接受了检查,并没有受伤”的表述并不是事实,“医生的诊断结果是挫伤,开了一袋膏药处方”。
李某称,是她对协议会做了独家采访,也是她向协议会指出通告内容严重失实,“日方于是发表了正式文件,进行正式道歉和更正”。针对“碰瓷”报道,她表示:“第一篇微博的标题用引号标出‘碰瓷’二字,的确引来误解,是我的疏漏,我感到抱歉。微博正文内容中全程引述的是消息来源,没有不妥。”
对于这起“反转剧”,有评论称“这些令人唏嘘的真相,不得不让人反思某些媒体在抢新闻中不专业的表现”。
本报记者 齐旭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