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怯’字头上犹如一把刀,一面对着贪腐官员,一面对着群众百姓。巡视组行动上‘怯’了,一些贪腐官员就会任意所为,时间长了,老百姓也会‘怯’。”
——人民日报昨天发表评论认为,如果巡视组都表现出“怯”来,怎么保证群众能挺起胸脯来大胆揭露官员之弊。老百姓“怯”了,任意见箱放在何处,也无法听到真声音、搜集硬线索。
“让正义者勇敢起来,首先需要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部门自己把正义的胸脯挺起来。你都挺不起来,意见箱放哪儿效果都一样。这时候,人们憋的不只是尿,憋的是屈。”
——新京报刊发署名文章认为,人民有意见需要跑厕所里提,是典型的正不压邪。这种防止打击报复的技术含量,是在回避矛盾冲突,是无可奈何的妙招,也是本末倒置的滥招。
“厕所里的意见箱虽然可以避开室内的监控,却无法避开室外的监控,从意见箱挂在厕所的那一刻起,就必然会有一部分人为了‘避嫌’而选择不上这个厕所,而那些执意不‘避嫌’的人,也难免会成为某些人眼中的举报人,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可能性也就会大大增加。”
——河南日报昨天发表评论指出,只有用完善的法律制度与细密的保护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利益,营造出良性的举报环境,才能消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并对犯罪分子发挥威慑效应。
“与菏泽纪委把意见箱设在厕所里形成绝妙对比的是,山西某县县委书记在获悉省委巡视组即将进驻后,指示该县公安局将摄像头对准省委巡视组设立的2个举报箱,并安排人员巡逻值守,后来受到严肃处理。如果说,用摄像头对准举报箱就是明目张胆地与巡视组对抗,巡视组把意见箱摆放在厕所,就是对违法乱纪行为的消极妥协。”
——劳动报发表评论认为,不管怎么说,“顺便”提意见,终究是法纪尴尬。
本栏编辑 潘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