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下午来到吴江路实地探访。在汪女士提及的这家精品店内,毛绒公仔、棋牌桌游、创意玩具等陈列在不同的展示柜上。记者在店内中心区域的一个半圆形展柜上看到陈列着不少名为“快乐宝贝银行”的币钞类玩具商品。其中,有面值20元、50元和100元的“纸币”,也有若干枚1角、1元的硬币。纸币比真币略小,其中原本毛主席的位置被贴上卡通形象,其余部分与真钞别无二致,硬币更是模仿得惟妙惟肖。据店员介绍,这一款“创意玩具”卖得很好。
记者就此咨询法律界人士,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晓鹏律师明确表示,仿冒人民币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仿冒人民币,即使出于‘创意玩具’等目的,也是不被允许的。”王晓鹏表示,比如在灯光昏暗或者面对老年人等特殊情况时,这些仿冒的币钞类玩具很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市民的经济损失。另外,玩具模仿成人民币的样式,也是对国家法定货币的极不尊重。
王晓鹏提醒生产厂家,切勿因“创意好玩”而生产此类商品,以身试法;销售商也要在进货时注意“把关”,销售此类商品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样,市民购买后若企图使用,也会触犯相关法律。市民如果见到此类产品,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举报,由人民币的发行主管部门出面管理。
本报记者 徐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