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出现在修订草案修改二稿中。法制委员会审议认为,“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目前市政府正着手组织开展制度设计研究。可见,申城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尚处于研究探索阶段,立法须为这一制度创新留出完善空间。为此,草案修改二稿提出: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计生、财政等部门应当完善老年护理筹资、评估、支付、服务、监管等体系,探索建立符合本市实际的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一部维护老年人权益的综合性地方法规,这部立法涉及老年人和赡养人、扶养人等众多群众利益,社会关注度高;为此,本周三下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将表决这部法规是否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表决。周三下午的表决如获通过,这将是继去年“一办法两规定”(《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议案的规定》《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之后,又一部提交市人代会全体会议审议表决的地方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