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执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系2013年修订实施。记者对比发现,新办法延续了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的分类、审批和会议费管理模式,但部分条款规定更严格细化,旨在更好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办法》明确,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与2013年出台的原标准相比,新标准各档住宿费提高了100元,而伙食费和其他费用标准则保持不变。
新办法延续现有会期和规模规定,如一类会议会期按照批准文件,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二、三、四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2天,传达、布置类会议不得超过1天。二类会议人员不得超过300人,三类会议人员不得超过150人,四类会议一般不得超过50人。
严格会议费开支管理,对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会议费实行综合定额控制,一类会议每人每天760元,二类会议每人每天650元,三、四类会议每人每天550元,较现行规定均上浮100元。强调各单位应当将非涉密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参会人数、经费开支等情况在单位内部公示或提供查询,具备条件的应当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