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通牒形成强大震慑力
在韦健看来,以“最后通牒”的形式发布通告,划定时间界限,就是要对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同时辅以具体措施,除了要求公安机关要主动出击,侦破案件、打掉团伙、整治重点地区,还要求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依法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快判。集中力量,是形成威慑力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手段,有利于调动资源,冲破各种障碍,形成合力。
值得一提的是,这种震慑不仅针对犯罪分子,也针对相关的主管部门。明确了要追究运营商、支付机构、监管部门“不作为”的责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问题严重的地区、部门、国有电信企业、银行和支付机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票否决”制,可以说是“一剂猛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高发,不再是“说不清谁监管”的问题,而是多个部门联合负责却又职责明确的任务。
针对诈骗各环节精准出招
“《通告》的针对性极强,可以说是针对电信诈骗构成的各个环节和重要要素精准出招。”韦健告诉记者,比如,“同一客户在同一商业银行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等规定,就是为了“盯住钱”,让犯罪分子拿不到用于行骗的银行卡和第三方支付账户,从最大限度上压缩犯罪分子转钱、洗钱、分赃的空间。而对被不法分子用于电信网络诈骗作案的涉案账户,暂停其名下其他账户非柜面业务,这是对那些出售身份证、银行卡牟利的“帮凶”的有效惩处。此外,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的,资金24小时后到账这一措施,让被害人有一定的后悔时间,也是一线侦查人员一直在呼吁的,“这一措施出台,基本杜绝了ATM转账的骗局。”
手机卡是电信诈骗另一个重要环节。韦健介绍说,此次发布的《通告》把实名制的最后期限提前到了今年年底,表明了国家治理通讯工具的决心。“限制开卡,手机实名制,都是为了加大犯罪分子获得‘手机人头卡’的难度,大幅提高其作案成本和风险。”
韦健认为,这次的《通告》还对个人信息泄露、倒卖等电信诈骗背后的黑色产业链提出了打击整治的具体要求,尤其对互联网上发布的贩卖信息、软件的相关网站是一记重拳。
首席记者 潘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