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50个州,每个州都有自己的法律和自己的法院、监狱、警察局。联邦警察执法的依据是联邦法律。而州、县市警察执法是依据各自的地方法律。因此在美国发生一起案件可能几个部门同时开展调查。如果罪犯既违反了联邦法,又违反了州法,不仅要受到联邦法院审判,还要受州法院审判,其刑期就是累计计算,这是美国州警察执法的最大特点。
在介绍地方警察之前,先了解一下美国的地方政府的组成,美国的行政分四级:联邦—州—县(也称郡)—市(实际上直属于州的领导)、自治镇、镇和村,县、市、自治镇、镇和乡村的政府机构都称为地方政府,实际上,县不过是州的一个分支机构,县的所有权力和职能绝对直接属于州的管辖范围,也就是说,县的政府机构只对州里相应的政府机构负责,并没有县议会去监督县的政府机构,非常类似于我国的地级行政区。而市虽然在地理上位于县的境内,但是它与县政府没有法律上的相属关系,市政府直接从州议会接受宪章,由市议会对市政府进行监督。自治镇、镇和乡村的政府是县政府的下属政府,在基层执行县政府的一般职能(有的镇政府的职能和权利接近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