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民用无人机作为我国科技领域的前沿产业,迎来了爆发式增长,广泛用于高空勘测、边境巡逻、农林生产、电力检修、抢险救灾、应急处置等领域。
目前,全国无人机拥有量至少有10万架,并以每年20%-30%的速度增长,带来监管难题,呈现出谁都能生产、谁都能销售、谁都能购买的状态。尤其是无人机的自由使用,不仅影响居民个人生活,还给国家、军队的重要设施的保密、空中训练、空域防卫造成压力。更为严重的是无人机的“黑飞”事件频频出现,给民航运输业的安全带来了极为严峻的挑战。由于无人机的遥控指挥具有隐蔽性,还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不可预估的后果。为此建议制定民用无人机生产制造的国家标准,建立民用无人机编码及用户实名注册制。
加强国家对商业航天的引导
近年来,我国对商业航天发出了明确积极的政策信号,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有序参与航天科研生产、空间基础设施建设、空间信息产品服务、卫星运营等航天活动。但面对这一高技术、高投入、高风险的特殊产业,各种计划的市场需求调研、国内外发展和竞争环境分析、商业前景预测等不够充分,风险意识不强;我国的商业航天具体政策仍然缺位,亟需通过明确政策,建立规范和立法,创造有序、良性的市场环境,为商业航天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稳定的政策和法律环境。建议明确商业航天的重要地位并将其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有利于商业航天发展的政策法规,加强国家对商业航天的引导和管理。
修改完善刑法“证券期货犯罪”
随着我国证券期货市场的快速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证券期货领域违法犯罪问题进一步凸显,一些传统类型的证券期货犯罪出现了新的犯罪手段和表现形式;一些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规制乏力。特别是2015年的股市异常波动,充分反映了我国现行证券期货犯罪法律制度存在的惩戒力度不够、调整范围不足的突出问题,需要尽快予以修改完善。
建议立法机关结合实践中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经验,修改完善刑法有关证券期货犯罪规定,整体提高危害资本市场秩序的证券期货犯罪的刑期和罚金数额,完善部分证券期货犯罪的构成要件、细化犯罪情形。
加强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建设
作为文化部直属院团及其他中央部委所属的艺术表演团体,代表了我国各个艺术门类的最高水平,对内发挥国家艺术院团的导向性、代表性和示范性作用,对外是国家“名片”,是传播中华文化、弘扬中国精神的主力。表演艺术的核心是人,中直院团要发展,人才是最重要的保障。得益于党和政府对文艺工作的重视、引导和扶持,中直院团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是,无论是原创人才紧缺、优秀人才引进困难,还是特殊专业保障机制不到位等,都成了发展的短板。为此建议对创作人员实行特殊政策,建立中直院团高层次艺术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建立特殊艺术人才保障机制,以此加强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建设。
特派记者 姚丽萍 邵宁 潘高峰 整理 陈正宝 刘歆 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