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职某房产公司的业务员范某,利用工作便利掌握了不少客户信息资源,去年7月间,范某将2万多条公民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造成公民私人信息大量泄密外传,不少市民因此常接到骚扰电话。同年11月中旬,范某通过微信以800元的价格向他人购买1万多条曾买卖过房屋的个人信息。仅仅过了3小时就找到了下家,范某又将上述信息以1250元的价格贩卖给下家康某。同年12月下旬,范某被公安人员抓获。
就职另一家二手房中介公司女业务员的韦某,为做大自己业务量,在去年9月上旬,竟然以500元的价格向他人购买了1729条公民个人信息。同年12月底,韦某在就职的房产中介公司内被公安人员抓获。
2016年4月,上海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为拓展金融理财产品业务需要,向同行业消费金融公司工作的朋友余某讨要所掌握的贷款客户信息。同年4月至7月间,余某先后将工作中累计的包括客户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住址等个人信息通过邮箱发送给周某,遭泄密的个人信息多达1.2万余条。同年10月中旬,周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获此消息的余某意识到难逃干系,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
特约通讯员 李鸿光 本报记者 宋宁华